湖南郴州市湘江源區生態綜合治理項目—莽山浪畔湖國家重要濕地保護修復項目(退化濕地恢復工程)公告
郴州市湘江源區生態綜合治理項目—莽山浪畔湖國家重要濕地保護修復項目(退化濕地恢復工程)公開招標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5日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郴州市湘江源區生態綜合治理項目—莽山浪畔湖國家重要濕地保護修復項目(退化濕地恢復工程),由郴州市林業局以郴林復〔2024]1號文批準建設,宜章縣發展和改革局以宜招標核【2024】31號文核準為公開招標,建設資金來自中央預算資金 。招標人為湖南莽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宸宇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郴州市湘江源區生態綜合治理項目—莽山浪畔湖國家重要濕地保護修復項目(退化濕地恢復工程)
2.2 建設地點:湖南莽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相思坑保護站浪畔湖
2.3 工期要求:90日歷日
2.4 質量要求:符合現行國家有關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和標準的要求,達到合格標準。
2.5 保修要求:按現行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2.6 建設內容及規模:退化濕地恢復工程,包括道路工程和綠化工程等(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
2.7 招標范圍:本次招標為郴州市湘江源區生態綜合治理項目—莽山浪畔湖國家重要濕地保護修復項目(退化濕地恢復工程),為《郴州市湘江源區生態綜合治理項目-莽山浪畔湖國家重要濕地保護修復項目》中的一個子項目(工程施工)。
2.8 招標控制價:人民幣肆佰肆拾肆萬伍仟貳佰貳拾貳元肆角整(¥4445222.40元)。
2.9、標段劃分:無。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
3.2、投標人必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施工的能力;
3.3、擬任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注冊在本投標單位的市政公用工程貳級及以上建造師,具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或核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為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在職員工,無在建項目(同一施工項目負責人不能同時在兩個及以上的工程項目上擔任施工項目負責人;無在建項目指至本項目投標截止期,無在建未完工項目或已中標(以網上發布中標侯選人公示為準)未開工項目,以及符合《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第九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3.4、擬任技術負責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初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且為投標單位在職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