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彭澤縣操家垅灌區等30座小型灌區工程二期公告
彭澤縣操家垅灌區等30座小型灌區工程二期
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彭澤縣操家垅灌區等30座小型灌區工程二期,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建設,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該項目施工向國內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地址:彭澤縣太平關鄉和浩山鄉。
2.2招標規模:水庫取水口改造,新建低壓輸水管道、新建閘閥井、排氣閥井、排泥閥等。
2.3工期要求:150日歷天,2024年10月10日開工- 2025年3月8日竣工。
2.4招標范圍:招標文件約定及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全部內容的施工。
2.5招標金額:8262827.00元。
2.6標段劃分:施工1個標段。
2.7質量要求:優良
3. 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3.1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同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企業資質。
(2)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證書。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企業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貳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不含臨時)和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高級工程師等3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贛人發〔2005〕11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技術職稱無效);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有效的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系指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5)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6)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不能為在建項目建造師。投標人擬投入建造師有在建項目但已履行變更手續的,在投標文件中需附經批準的變更手續,建造師變更手續須為投標截止時間前6個月以前辦理的,否則按有在建項目的建造師認定;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資格審查辦法
4.1本次施工招標采用資格后審制,投標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對所有投標人的投標資格進行審查。投標人多于30家的,評標委員會僅對公開報價暫定得分、全國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等級評分和在贛水利建設市場行為評分相加后,對總得分排名前30的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具體詳見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內容。
5. 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