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彭澤縣操家垅灌區等30座小型灌區工程二期監理公告
彭澤縣操家垅灌區等30座小型灌區工程二期監理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彭澤縣操家垅灌區等30座小型灌區工程二期監理招標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建設,建設資金已經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本項目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地址:彭澤縣太平關鄉和浩山鄉
2.2招標金額:中標金額的1.8%
2.3工期要求:2024年10月10日開工- 2025年3月8日竣工
2.4招標范圍:施工圖范圍內的工程項目施工全過程監理
2.5標段劃分:1個監理標
2.6質量要求:優良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監理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招投標活動的,應當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參加招投標活動的,應委托其他人擔任投標單位的授權委托人,并出具授權委托書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證。否則,按自動棄權處理;
(2)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
(3)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證書;
(4)擬投入的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同時具備水利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和水利類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按《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質量檢測員管理的通知》(辦建管 (2017) 139號)規定,國務院取消部分職業資格許可認定事項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在實施統一管理新制度出臺之前繼續有效,新制度出臺后,執行新制度: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高級工程師等3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贛人發(2005) 11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技術職稱無效) ;
(5)擬上崗監理人員中均應具有水利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或監理員上崗證書;本項目監理機構配備人員不少于4人,其中總監理工程師1人,監理工程師1人,監理員 2人;
(6)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取消、暫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標資格狀態。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資格審查辦法
4.1本次監理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評標委員會審查)合格制形式,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投標文件將被否決,其投標報價不進入 B 值計算,具體詳見監理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內容。
5. 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