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24年太和縣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結余資金施工招標公告
2024年太和縣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結余資金施工招標公告(電子招標)
1.招標條件
本項目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條及《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改委第16號令)規定為: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
1.1 項目名稱:2024年太和縣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結余資金施工
1.2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太和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1.3 批文名稱及編號:關于2024年太和縣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結余資金項目建議書的批復、發改地區審〔2024〕111號
1.4
招標人:太和縣農業農村局
1.5 項目法人:太和縣農業農村局
1.6
招標代理機構:太和縣鑫泰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1.7 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1.8 項目出資比例:100%
1.9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阜陽市太和縣境內
2.2 建設規模:對原2024年太和縣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第二批)國債結余資金再利用,在原項目區內新增建設內容,具體建設內容包括灌溉與排水工程、田間道路工程、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護工程、農田輸配電工程等。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2.3 計劃工期:90日歷天
2.4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招標文件、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規定范圍內的全部內容。
2.5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6 合同估算價:25637948.01元
2.7 其他:無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1)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2)項目經理具有 水利水電工程 專業二級及以上 建造師注冊證書,持有 水 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2.1聯合體資質按照聯合體協議分工認定。聯合體協議作為資格評審因素,應明確聯合體成員單位各方職責分工、合同份額占比,未明確的將作為否決投標文件條款;
3.2.2聯合體成員應具備承擔招標項目所需的相應資格條件和能力,即應具備滿足聯合體協議約定的成員分工所需的資格條件和能力;
3.2.3聯合體協議約定同一專業分工由兩個及以上單位共同承擔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則確定聯合體資質;
3.2.4聯合體協議約定不同專業分工由不同單位分別承擔的,按照各自專業資質確定聯合體資質;
3.2.5除聯合體協議書和中小企業聲明函由聯合體全部成員共同簽署外,投標文件其余部分由聯合體牽頭人簽署;
3.2.6聯合體全部成員最多不得超過 2 家。
3.3 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1 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 1 個標段。
3.4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被否決。
3.5 按照財政部等行業主管部門要求,本項目:
3.5.1 本項目符合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第六條第 / 款之規定,為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