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伊寧縣南環路供水管網建設項目(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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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伊寧縣南環路供水管網建設項目(EPC)資格預審公告
1.招標條件
伊犁州伊寧縣南環路供水管網建設項目已由伊州發改項目〔2024】129號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伊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中央預算內資金及地方配套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伊犁州伊寧縣南環路供水管網建設項目(EPC)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滿足資格條件的潛在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伊犁州伊寧縣南環路供水管網建設項目(EPC)
2.1.1建設地點:伊寧縣
2.1.2建設規模:新建南環路 De400供水管網 6000米,平均埋深 2.40米,砂墊層基礎,采用聚乙烯管,熱熔連接,設計壓力1.6MPa,鋼筋混凝土閥門井74座,混凝土砌塊檢查井 79座(含消火栓井、排泥井、排氣井),dn1200鋼筋混凝土頂管 531米,一體化預制加壓泵站1座;管網地貌恢復瀝青混凝土路面 20000平方米。(具體實施內容以圖紙、工程量清單為準)。
2.1.3項目總投資額:3000萬元
2.1.4 總承包計劃工期:67天(日歷日)(按實際開工期為準)設計周期:20天日歷天(具體以合同約定為準);
2.1.5標段劃分:本公告共劃分為1個標段
2.1.6其他:質量要求:合格
2.2招標范圍:本項目建設范圍內的設計、采購、施工等,并協助發包人完成辦理各項相關審批手續,驗收、移交前維護、移交,技術支持和服務及缺陷責任期(保修期)內的服務等全過程服務的工程總承包,同時,投標人要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并承擔工程質量終身責任。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3.2、資質要求,投標人應當具備下列資質條件:
(1)設計資質要求: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 或 市政行業乙級(含)及以上資質 或 市政行業(給水工程)專業乙級(含)及以上資質;
(2)施工資質要求:具備[施工總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含)以上;
(3)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如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施工單位提供)
(4)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5)自治區外建筑企業應按照《關于進一步推動自治區建筑市場統一開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號)要求,自治區區外企業需提供進疆企業信息報送手續,且項目負責人須為進疆企業信息報送手續中登記人員;擬派的項目經理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經理有無在建以新疆建設工程建設云平臺顯示為準,如果投標前未去辦理釋放,還處于“未解鎖”狀態,就以有在建項目問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