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伊通滿族自治縣縣城智慧水務提升工程項目EPC總承包招標招標公告
*投標文件的遞交:開標時間及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為;遞交地點(即開標地點)為;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將不予受理。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 SPS20240829FJSZ02001001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伊通滿族自治縣縣城智慧水務提升工程項目已由伊通滿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以伊發改字[2023]148號文件批準建設,招標人為伊通滿族自治縣自來水公司,建設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EPC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
2.1 項目名稱:伊通滿族自治縣縣城智慧水務提升工程項目EPC總承包招標
2.2 招標范圍:本項目EPC總承包包括勘察、設計、采購、施工;并按發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編制工程量清單及提供工程量清單報價、采購、施工、工程交付和質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內容。(竣工驗收、質保服務、組織實施工作和資料整理工作、施工總承包管理和現場整體組織工作、專業協調及配合等階段實行全過程的工程總承包,對項目所承包的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造價等全面負責,最終交付使用。)
2.3 項目的主要建設內容及建設規模:
(1)更換室內水表工程:更換無線遠傳水表共35000塊;
(2)新建單棟樓流量監測工程:新建多功能漏損檢測儀1382個;
(3)更換深井泵房流量監測設備:新建多功能漏損檢測儀19個;
(4)進一步完善伊通滿族自治縣供水管網支線連接工程(智慧水務部分)軟件功能并提供相應硬件支撐;
1)完善軟件系統包括:新建智慧水務平臺,營業收費系統,客服熱線系統,巡檢養護系統,二次供水管理系統,集抄管理系統及水利模型七個子系統功能。
2)提供硬件支持包括:①在機房設置1個防火墻1個交換器,4個服務器。②在伊通縣內35個泵站設立式機柜及其相關附件等。③在伊通縣內管線上設置200個漏水噪音檢測終端。
2.4 工程建設地點:伊通滿族自治縣內。
2.5 計劃工期:開工日期2024年12月20日,竣工日期2026年12月20日,共計730日歷天。
2.6 質量標準:
工程設計服務標準:符合國家及省市地方關于設計相關規范、標準,并滿足本工程目標要求。
工程勘察服務標準:符合國家及省市地方關于勘察相關規定合格標準。
工程施工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及省市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標準的合格工程。
材料設備標準: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法律法規標準。
2.7 最高投標限價:7222.57萬元。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3.2 本次招標投標人資質須相應符合以下①②③要求,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
投標人須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
①市政行業(給水工程)設計丙級及以上資質和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②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勘察綜合資質。
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和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施工企業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3 投標人須在資質證書范圍內開展工程總承包業務;企業信譽良好,具有相應的項目管理體系和項目管理能力、財務和風險承擔能力;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完成本項目工程總承包的能力。
3.4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如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明確牽頭人及各自分工的具體內容,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參與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中的投標;獲取招標文件等相關事宜均應由聯合體牽頭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