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東部環境發展有限公司2024-2025年(一年)污泥混合液、污水轉運服務比選公告
成都東部環境發展有限公司
2024-2025年(一年)污泥混合液、污水轉運服務比選公告
1.比選條件
1.1 本比選項目比選人為成都東部環境發展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現進行公開比選。
1.2 本項目為企業自主比選項目,比選組織形式為自行比選。比選人選擇的比選代理機構是 / 。
2.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
2.1 比選范圍:為成都東部環境發展有限公司運營管理的東部新區范圍內的污水處理廠(站)、泵站、集水池的污泥混合液及污水提供轉運服務,具體內容詳見比選文件。
2.2 服務期:1年。
2.3 服務地點:成都東部新區。
2.4 標段劃分:1個標段。
2.5 其他: / 。
3.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比選要求比選申請人:
3.1.1 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單位)或其合法設立的分支機構;
3.1.2 資質要求:須為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涵蓋道路貨物運輸)的企業(單位);
3.1.3 財務要求:近3年無虧損(新設立企業自設立以來);
3.1.4 類似業績要求:
近年(2021年1月1日至參選截止時間)共具有不少于1個類似業績。類似業績是指:單個合同金額在400萬元及以上的垃圾運輸或污泥運輸或污水運輸或泥水混合液運輸項目服務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