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京2024年浦口區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測算分析服務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2024年浦口區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測算分析服務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發布時間:2024-09-03
項目概況
2024年浦口區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測算分析服務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正中國際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9月13日9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 項目編號:ZZGJ—2024103
2. 項目名稱:2024年浦口區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測算分析服務項目
3.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 預算金額:22萬元
5. 最高限價:22萬元,超過此價格的報價作無效標處理
6. 采購需求:根據《全國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測算分析技術指導細則》、《水利部農村水利水電司關于做好2024年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測算分析工作并按時報送2023年系數成果的通知》(農水水電函〔2023〕53號)、《關于開展2024年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測算分析工作的通知》(蘇水農函〔2024〕1號)等相關文件要求,并結合浦口區的灌區實際情況,開展設施布設、田間觀測等工作;測算樣點灌區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并確定其合理性;對浦口區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進行測算分析,整理臺賬資料,撰寫成果報告并通過專家審查。
7. 服務期限: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報告編制并提交審查。
8.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或組織機構代碼證,自然人提供身份證,提供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六個月(任意一個月)的會計報表,成立不滿一年的無需提供,提供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根據項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聲明或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六個月內(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提供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5)參加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無。
注:1)第
(5)條所稱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
2)供應商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因違法經營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限屆滿的,可以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按照以下第
(4)種方式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要求:
(1)本項目整體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服務。
(2)本項目整體專門面向小微企業采購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