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長興清泉水務集團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水質檢測服務項目重發公告第1次公告
1.發包條件本項目為全流程電子發競包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方式)。本發包項目長興清泉水務集團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水質檢測服務項目,投資估價約37.4萬元,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出資比例為100%,發包人為長興清泉水務集團有限公司,發包代理機構為浙江省房地產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發包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發包,項目發包編號為hzgq202408265。
2.項目概況與發包范圍2.1 發包規模:投資估算約37.4萬元。
2.2 項目地點:發包人指定地點。
2.3 發包范圍:本次發包為長興清泉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及下屬子公司水質檢測服務項目,按《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22要求對清泉水廠、小浦水廠、林城水廠、泗安水廠、槐坎水廠、和平水廠、吳山水廠等生活飲用水進行常規、全項檢測,按《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 要求對合溪水庫、泗安水庫、周吳水庫等原水進行常規、全項檢測,以及按《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要求對夾浦污水廠和虹星橋污水廠等排水子公司出水水質、廢氣、噪聲等檢測。
2.4 服務期:服務期限為一年。
3.競包資格要求3.1 競包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
3.2 競包人具有省級及以上計量認證的有效水質檢測計量認證證書(CMA);計量認證能力表中的檢測項目應涵蓋本次水質檢測全部項目且在有效期內。【主要包括《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22)表1、表2、表3中的97項指標,《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表1、表2、表3中的109項指標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內容中發包需求指定的排水項目指標的檢測能力】
3.3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競包。
3.4 其他要求:1)本項目采用電子招投標,競包人在制作電子投標文件前須在湖州市綠色采購服務平臺完成相關注冊;2)其他要求詳見發包文件第二章競包人須知第1.4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