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服務江蘇省太湖野外水質與藍藻綜合觀測站物業服務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江蘇省太湖野外水質與藍藻綜合觀測站物業服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現場或線上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4年9月20日9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NJJC-2023ZB0816;
2.項目名稱:江蘇省太湖野外水質與藍藻綜合觀測站物業服務項目;
3.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4.項目預算金額:60萬元;
5.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6.最高限價:60萬元,超過最高限價的為無效投標;
7.采購需求:江蘇省環境監測中心所屬江蘇省太湖野外水質與藍藻綜合觀測站位于蘇州市吳中區環太湖大道58號,占地面積約19畝,建筑面積約3700平方米,辦公區、實驗區、生活區等主體2層、局部3層各類用房共40余間。投標單位需全面負責觀測站安全保衛、衛生保潔、餐飲保障、工程維修、接待客服等相關工作。具體詳見項目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一年;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由第三方專業機構出具的2022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2023年度財務審計報告(財務審計報告至少包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第三方專業機構蓋章和注冊會計師簽字頁,加蓋投標供應商公章)或近半年內任一月的財務報表(至少包括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的復印件加蓋公章或銀行出具的企業資信證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成立未滿一年的可提供近半年內任一月的財務報表(至少包括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的復印件加蓋公章);
(3)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半年內(至少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依法享受緩繳、免繳稅收、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證明材料);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半年內(至少一個月)繳納增值稅,或營業稅,或企業所得稅的憑據,并提供繳納社會保險的憑據;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格式見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本項目不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執行價格扣除優惠政策,對小微企業報價給予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格式見附件);監獄和戒毒企業視同小型、微型企業,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提供《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格式見附件)。
(2)本項目采購標的對應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為:物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