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彭水縣城鄉供水一體化建設項目(一期)—連湖水廠改擴建項目設施設備采購公告
彭水縣城鄉供水一體化建設項目(一期)--連湖水廠改擴建項目設施設備采購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彭水縣城鄉供水一體化建設項目(一期)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彭水縣城鄉供水一體化建設項目(一期)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彭水發改發〔2022〕842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彭水縣潤澤自來水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自2023年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彭水縣潤澤自來水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彭水縣城鄉供水一體化建設項目(一期)——連湖水廠改擴建項目設施設備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重慶市彭水縣
2.2 項目概況與建設規模:連湖水廠改擴建項目設施設備采購:凈水工程為對連湖水廠(處理能力500m3/d)進行改造,通過智慧集成水廠工藝(處理能力1000m3/d)改造,完善水處理設施。智慧集成水廠工藝包括水處理模塊、水處理監控控制模塊、加壓輸送模塊、淤泥處理系統、集成水廠gck管理監控系統平臺以及水廠安防措施。
2.3 本次招標項目貨物采購估算金額:2964387.77元,大寫貳佰玖拾陸萬肆仟叁佰捌拾柒元柒角柒分。
2.4 招標范圍:包括完成連湖水廠改擴建項目設施設備采購的供貨(設計、制造,含備品、備件、專用工器具等)、裝配(含出廠前組裝、測試和檢驗、現場整體組裝等)、裝卸、運輸(含包裝、保險)、安裝(或指導安裝)、調試、考核、驗收,以及質量保證期內的維修、維護、保養、人員培訓和其它相關伴隨服務等工作內容。
2.5 交貨地點:重慶市彭水縣連湖水廠。
2.6 交貨期:60日歷天,計劃開始交貨日期:2024年11月29日, 質保期:設備3年、集成箱體和不銹鋼箱體10年。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允許投標人以投標貨物的下列身份參加投標: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經銷商、制造商下屬銷售子公司)
3.1.1 投標人為制造商應符合以下要求:
(1)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3.1.2 投標人為代理商應符合以下要求:
(1)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2)具有投標貨物制造商授權書;
注:本招標項目同一標段中,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貨物,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否則各相關投標均無效;同一品牌同一型號貨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標項目同一標段中投標,否則各相關投標均無效。
(3)投標貨物制造商應符合上述3.1.1項的規定。
3.2 投標人還應在業績、資金、人員等方面具有相應的供貨能力,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內容。
3.3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2項內容。
.技術成果經濟補償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給予經濟補償。 給予經濟補償的,招標人將按如下標準支付經濟補償費:
4.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