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2024年吳灘水廠水資源論證及伴隨服務(第二次)項目公告
第一章 比選公告2024年吳灘水廠水資源論證及伴隨服務(第二次)比選公告
1.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目2024吳灘水廠水資源論證及伴隨服務(第二次)(項目名稱),比選人為重慶水務集團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比選項目資金自籌(資金來源),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比選,誠邀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與投標。
2.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2.1項目地點:重慶市江津區。
2.2項目概括:完成2024年吳灘水廠水資源論證及伴隨服務(第二次)工作,編制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并完成評審、修改、向水利局備案等工作,包括按比選人要求協助完成吳灘水廠取水許可證的新辦工作。
2.3服務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內完成水資源論證報告編制及水利局備案,并后續協助完成吳灘水廠新辦取水許可證。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投標人必須是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設立的,并在中國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須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鮮章)。
3.2投標人須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止(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以來金額在2萬元以上類似的業績至少一個(提供合同復印件及對應合同的發票復印件);
3.3本項目投標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員,不得與其他投標人存在關聯關系,否則均按廢標處理;投標人應自行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查詢“股東及出資信息”及“主要人員信息”(提供查詢結果截圖)。
3.4投標人需委托代理人的,須委托本企業員工作為委托代理人參加投標,除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外,另須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4月-2024年6月在投標人的養老保險參保證明(提供的養老保險參保證明(個人),必須包含身份證號(或社保號)和參保基本情況、參保繳費明細(養老保險),并帶有社保部門公章(或有效的電子印章))。
3.5信譽要求(以下承諾書提供原件并加蓋投標人鮮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