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港街2024年大港石化產業園區水污染整治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大港街2024年大港石化產業園區水污染整治項目
競爭性磋商公告
(招標編號:0615-244424030473)
公告發布時間:2024年8月22日
一、招標條件
本大港街2024年大港石化產業園區水污染整治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其他,招標人為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政府大港街道辦事處。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其他方式。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本招標項目分為1個標段,其中包括大港街2024年大港石化產業園區水污染整治項目。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1)供應商須提供加蓋供應商公章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
(2)供應商須提供加蓋供應商公章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經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財務報告復印件或開標日前三個月內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復印件。
(3)供應商須提供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書面聲明。(提供書面聲明并加蓋供應商公章)
(4)供應商應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同時還應具有獨立完成本項目的能力。(提供承諾書并加蓋供應商公章)
(5)供應商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須提供供應商在投標截止日前 3 年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原件加蓋供應商公章。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截至開標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應商可提供自成立以來無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6)若法定代表人參加投標,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若為被授權人參加投標,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書(須由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以上資料均須加蓋供應商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