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南潯生態宜居排水系統改造工程-市民廣場南側綠地、泰安路綠化微改精提工程設計公告
1. 發包條件
本項目為全流程電子發競包【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方式】。
本發包項目南潯生態宜居排水系統改造工程-市民廣場南側綠地、泰安路綠化微改精提工程設計,項目業主為湖州南潯城投資產經營集團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出資比例為100%。發包人為湖州南潯城投資產經營集團有限公司,發包代理機構為華誠工程咨詢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發包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發包,項目發包編號為hzgq202408220。
2. 項目概況與發包范圍
2.1項目地點:本項目市民廣場南側綠地位于區政府版塊核心區,南潯實驗幼兒園東側,道德廣場南側。泰安路綠化設計范圍是南林路至嘉業路區間的道路綠化。
2.2項目規模:本項目為景觀改造項目,包括市民廣場南側綠地,泰安路道路綠化局部節點。本項目建安費暫估563萬元。
2.3 發包范圍:本次設計內容包含但不限于總平面圖設計、植物配置設計、鋪地設計(具體以業主指令為準),并承擔圖紙會審、技術交底及報批配合、施工階段的配合和現場服務等全部相關設計工作、設計調整、變更以及報批配合、驗收配合等相關服務。
2.4服務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竣工驗收通過。
2.5設計周期:承包人應根據發包人要求,有效銜接當地辦證報批程序,編制項目設計進度計劃,合理安排各項設計工作的起始時間,且發包人有權根據項目實施情況調整后續設計文件提交時間(具體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各階段設計文件提交要求如下:
1、合同簽訂后,15個日歷天內完成方案設計(含估算);
2、方案設計審批通過后,25個日歷天內施工圖設計;
3、其余:施工全過程中的設計配合。
注:以上設計工期不包含發包人確認時間及政府審批時間。
2.6 質量要求:所有階段的設計成果必須符合現行設計規范標準,滿足設計深度有關規定和發包人的要求。
3. 競包人資格要求
3.1 競包人具備以下條件:具備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風景園林工程設計專項乙級及以上資質”(浙江省外企業成交后(成交結果公告發出后5天內)須提供有效期內的《省外企業進浙承接業務備案證明》。)
3.2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具備園林景觀設計相關專業中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證書(如園林設計、風景園林、景觀設計、景觀規劃設計等,技術職稱證書中未體現專業的提供相關專業學歷證書)(浙江省外項目負責人成交后(成交結果公告發出后5天內)須提供有效期內的《省外企業進浙承接業務備案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