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臨泉縣城鄉供水一體化(群眾喝上引調水工程)二期工程(二標段)監理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項目編號:FY2024GC0184)
臨泉縣城鄉供水一體化(群眾喝上引調水工程)二期工程(二標段)監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項目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條及《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改委第16號令)規定為: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本招標項目 臨泉縣城鄉供水一體化(群眾喝上引調水工程)二期工程(二標段)監理已由臨泉縣水利局批準建設,項目法人(業主)為臨泉縣文泉水務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招標人為臨泉縣重點工程建設服務中心、臨泉縣文泉水務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阜陽市臨泉縣境內
2.2 建設規模:包含但不限于城東水廠廠區、房屋建筑及室外工程、城東原水管網、臨南原水管網等。除特殊說明外,圖紙設計內的所有內容,均按圖計入;具體招標范圍詳見清單圖紙等。
2.3投資規模:373959711.96元
2.4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招標文件、施工圖全部的設計及施工全過程監理服務。
2.5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6計劃施工工期:650日歷天(以實際施工工期為準)。
2.7 監理服務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責任期滿止。
2.8 質量標準:合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并在人員、試驗檢測儀器設備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3.2資格審查資料提交方式
3.2.1投標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項目負責人注冊證書,可自主選擇以下方式提交:1使用傳統影印件上傳;2使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成交記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企業基本信息、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省電子證照庫管理系統等接口獲取政務數據。
3.2.2同一證明材料使用兩種方式重復提供時,以傳統影印件為準。
3.2.3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投標人應當自行核驗政務數據的準確性,并對引用的政務數據承擔責任。在最終生成投標文件時,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要求對投標文件進行電子簽章。
3.3本次招標 不允許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3.1聯合體資質按照聯合體協議分工認定。聯合體協議作為資格評審因素,應明確聯合體成員單位各方職責分工、合同份額占比,未明確的將作為否決投標文件條款。
3.3.2聯合體成員應具備承擔招標項目所需的相應資格條件和能力,即應具備滿足聯合體協議約定的成員分工所需的資格條件和能力;
3.3.3聯合體協議約定同一專業分工由兩個及以上單位共同承擔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則確定聯合體資質。
3.3.4聯合體協議約定不同專業分工由不同單位分別承擔的,按照各自專業資質確定聯合體資質。
3.3.5除聯合體協議書由聯合體全部成員共同簽署外,投標文件其余部分由聯合體牽頭人簽署。
3.3.6聯合體全部成員最多不得超過/家。
3.4按照財政部等行業主管部門要求,本項目屬于第1條:
1、本項目符合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第六條第3款之規定,為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
2、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小微企業承擔的不低于 %,同時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