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2024-8-13 | 數據編號: 6330127 | 所屬類別: 工程招標 |
項目名稱:大安1井區五峰組-龍馬溪組頁巖氣立體開發先導試驗分子篩脫水裝置EP項目
項目編號:ZY24-SH10-GC855/ZB-CJSYB-2024-006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大安1井區五峰組-龍馬溪組頁巖氣立體開發先導試驗分子篩脫水裝置EP項目(項目名稱)已由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浙江油田分公司油氣產能建設事業部,建設資金來自投資(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1 建設地點
重慶市永川區。
2.2 建設規模及主要建設內容
負責新建20萬方/天分子篩脫水裝置和30萬方/天分子篩脫水裝置各一套,對井場的原料氣脫水后外輸,由EP方承擔分子篩脫水裝置的設計、采購、復裝、設備調試、指導、投產維護等工作,具體實施內容根據工程合同(或建設單位下達的書面委托書)執行。
2.3 計劃工期
根據產能建設情況,本合同暫定工期為12個月,若產能建設時間調整,合同工期順延;撬裝設備自委托通知書下達后,60天送至現場,平臺設備現場復裝3天內完成。
2.4 質量要求
合格。嚴格執行國家、行業有關標準、規范和地方、招標人或其上級單位的有關標準、規范。執行《石油地面工程設計文件編制規程》(SY/T0009-2012)及集團公司發布的標準化、信息化、一體化設計相關規定。應符合國家和行業、招標人或其上級單位有關管道建設方針和技術政策。本工程應當達到設計文件、施工圖說明書要求的質量等級;設計文件未明確的,按國家(或行業或地方政府)規定的質量等級標準執行(若國家、行業、地方政府規定的質量等級不一致的,以高等級為準),若國家(或行業或地方政府)未規定質量標準等級的,按合格等級執行。
2.5 數字化建設要求
本項目開工后,配合由建設單位委托的服務商將設計文件、物資采購資料與成果數據錄入地面工程交付系統,同時對移交數據的及時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2.6 招標范圍
負責新建20萬方/天分子篩脫水裝置和30萬方/天分子篩脫水裝置各一套,對井場的原料氣脫水后外輸,由EP方承擔分子篩脫水裝置的設計、采購、復裝、設備調試、指導、投產維護等工作,具體實施內容根據工程合同(或建設單位下達的書面委托書)執行。
2.7 標段劃分及各標段具體內容:本招標項目不劃分標段。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要求
3.1.1 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須提供合格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掃描件或復印件。(執行“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登記制度進行登記的,只須提供營業執照即可)
3.1.2 具有石油天然氣行業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須提供資質證書掃描件或復印件
3.1.3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設計許可證(壓力管道GC1類及以上)。須提供資質證書掃描件或復印件
3.1.4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設計許可證(壓力容器D1類及以上)。須提供資質證書掃描件或復印件
3.1.5 投標人應在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設承包商資源庫中狀態正常,且投標人在承包商資源庫中載明的資質類別和等級與本項目資質要求一致。(以中國石油工程建設管理平臺http://125.32.26.40:8300/評標當日查詢結果為準)。
3.1.6 投標人建立QHSE管理體系并有效運行。須在投標文件中明確HSE管理組織機構及職責、HSE規章制度和HSE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