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龍里縣城區排澇工程勘測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龍里縣城區排澇工程勘測答疑澄清1號
致各潛在投標人:
由我公司代理的“龍里縣城區排澇工程勘測”項目,現對招標文件中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的“6.1.1評標委員會的組建”、第三章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2.2.4資信業績評分標準”信息更正。
1、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的“6.1.1評標委員組建”
原文件信息:
評標委員會構成:5人,其中招標人代表1人(由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熟悉相關業務的代表),省綜合評標專家庫專家4人(專家庫隨機抽取,特殊情況,經主管部門同意,由招標人指定)。評標專家確定方式:5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2/3。
更正后信息:
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或其委托的 招標代理機構熟悉相關業務的代表,以及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 成員人數為7人,其中業主代表0人,其余7人從貴州省綜合評標專家庫中的相關專業專家名冊中隨機抽取。
第三章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2.2.4資信業績評分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