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洋石油集團墾利6-1油田10-1北區塊II期開發項目流量儀表
墾利6-1油田10-1北區塊II期開發項目流量儀表 基本信息
項目名稱
墾利6-1油田10-1北區塊II期開發項目流量儀表
工程項目名稱
墾利6-1油田10-1北區塊II期開發項目流量儀表
項目概況
墾利6-1油田10-1北區塊Ⅱ期開發項目是自營油氣田開發項目。墾利10-2油田位于渤海南部海域。計劃新建1座標準化擴展有人井口平臺KL6-1WHPJ平臺。
項目所在地
天津市
資金來源
企業自籌
資金落實情況
已落實
是否允許聯合體投標
否
異議投訴
異議投訴應在中國海油供應鏈數字化平臺提交
發布媒介
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采辦業務管理與交易系統,,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供應鏈數字化平臺
標段信息
1. 墾利6-1油田10-1北區塊II期開發項目流量儀表 標段
標段(包)編號
24-CNCCC-HW-GK-6775/01
發標日期
2024年08月09日
主要技術規格
電磁流量計18臺;質量流量計2臺;火炬/冷放空流量計(超聲波/皮托管流量計)1臺
交貨期/服務期/完工期
2025年4月20日前
交貨數量
21臺
招標范圍
出資比例
生產能力
資格要求
3.1投標主體: (1)投標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證照合一的營業執照,投標時需提供原件掃描件(原件備查)。 投標人為事業單位的,應具有合法有效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投標時需提供原件掃描件(原件備查)。 投標人為分公司的,應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和上級法人單位授權書,分公司與上級法人單位只可一家參與投標,同時參與投標的,投標均無效。 (2)本次招標允許投標人為投標貨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果投標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貨物不是投標人自己制造的,投標人應得到貨物制造商同意其在中國為本次投標提供該貨物的合法正式授權。投標人已以自己制造貨物參與投標的,不能再將此貨物同時授權給其他投標人參與投標,否則相關的所有投標將被拒絕。投標人將被授權的貨物再授權給其他投標人同時參與投標,相關的所有投標將被拒絕。投標人(代理商)應承諾其產品代理授權證書真實有效。對提供虛假材料騙取中標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三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追究其法律責任。 3.2 業績要求(開標時須公開投標文件中所有業績信息):
(1)2014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署時間為準),投標人所投產品制造商每種類型應具有至少兩個合同的供貨業績。,對于質量流量計,供貨業績中應至少包含一個不低于6寸300磅質量流量計的供貨業績,可以不在同一合同中;對于電磁流量計,供貨業績中應至少包含一個不低于14寸150磅和不低于8寸1500磅電磁流量計的供貨業績,可以不在同一合同中;對于火炬/冷放空流量計(超聲波或皮托管原理),供貨業績中應至少包含一個不低于8寸150磅火炬/冷放空流量計(超聲波或皮托管原理)的供貨業績,可以不在同一合同中;,上述各種類流量計可以不在同一合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