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樂平市地質災害綜合治理項目公告
樂平市地質災害綜合治理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樂平市地質災害綜合治理項目已由樂發改農地字〔2023〕87號、樂發改農地字〔2024〕8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樂平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建設資金來自中央增發國債資金及地方配套資金,項目己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樂平市眾埠、塔前、禮林、涌山鎮。
2.2 招標規模:本項目樂平市地質災害綜合治理項目總投資約3120萬元,本項目投資1685.94萬元 。
2.3計劃工期:90個日歷天,開工日期:2024年09月02日,竣工日期:2024年11月 30 日(具體以簽訂的施工合同為準)。
2.4 標段劃分:共劃分為 1個標段;
2.5 招標內容:實施地質災害隱患點排危除險182處,主要工作內容為修坡、削坡、截排水、擋土墻、格勾、錨噴等。
2.6 招標范圍: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所涵蓋的所有工作內容。
2.7質量要求:國家施工驗收規范合格及以上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1.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自然資源部門頒發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級資質;
(2)具有有效營業執照證書;
(3)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和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5)投標人擬投入的建造師須提供有效的勞動聘用合同和開標前連續6個月(不含開標當月)當地社保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材料(因工作單位變更不足6個月的,以證書中的變更時間為準)。擬派人員為退休人員的,提供退休證。退休不足6個月(不含開標當月)的,還應提供相應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證明材料。
(6)技術負責人須具備巖土工程專業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資格;
(7)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