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無錫市排污水質遠程監管系統運維項目征求意見公告
start采購需求
一、采購標的需實現的功能或者目標,以及為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要求:
(一)采購標的需實現的功能或者目標:
本項目為無錫市園林和公用事業監管中心的無錫市排污水質遠程監管系統運維項目,維護期限從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止。項目要求在服務期內對各監測站點日常運行維護及出現故障的設備及時維修處理,以確保各監測站點正常運行,從而確保無錫市排水在線監測監控系統正常運行。
(二)為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要求:
(1)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參加投標的中小企業,應當按照《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 號)的規定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詳見《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
(2)監獄企業視同小型、微型企業,對其產品價格給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參加投標的監獄企業,應當按照《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的規定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掃描件。
(3)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對其產品價格給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參加投標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應當按照《財政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的規定提供《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4)殘疾人福利單位、監獄企業屬于小型、微型企業的,不重復享受政策。
二、采購標的需執行的國家相關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者其他標準、規范:
(一)《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3-N 等)驗收技術規范》HJ354-2019;
(二)《江蘇省環境水質(地表水)自動監測預警系統運行管理辦法(試行)》;
(三)《無錫市排污水質遠程監控系統現場檢測站點運行維護管理工作考核辦法》;
(四)《在線遠程站點維護制度》;
本項目系統運維期間,若有相關新的規范、規程等頒布,則應按照新頒規范、規程實施。
三、采購標的需滿足的質量、安全、技術規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一)本項目目標:本次招標項目的內容就是無錫市排污水質遠程監管系統現場監測站點的運行維護與管理,目的是讓現場的監測設備能正常穩定地運行,為無錫市園林和公用事業監管中心對企業排入城市市政管網的污水水質實施遠程監管提供有效數據。
(二)安全監管要求:投標人對本項目監測儀器所產生的廢液等化學殘液具有合規合法處理途徑。
(三)維護保養施工準備
1.整理、詳閱系統維護保養資料
2.對系統整體檢測一遍,熟悉各系統設備的運行情況;
3.制定維護保養檢查計劃;
4.組建專業維護保養人員;
5.建立《設備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6.準備檢測儀器及維護保養工具。
四、采購標的的數量、采購項目交付或者實施的時間和地點:
(一)本項目服務期限:36個月(2024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
(二)本項目實施的地點:運行維護站點暫定33個,詳見附件1;
五、采購標的需滿足的服務標準、期限、效率等要求:
(一)維護保養要求
1.本系統所涉監測設備包括化學需氧量在線監測儀、在線工業酸度計、超聲波流量計及相關的輔助設施。
2.排污水質遠程監控系統監測站點范圍內的所有輔助設施(包括監測站房、計量槽及相關設施、空調設備等)的管理與維修。
3.運維單位須每年按時對站點空調的冷媒進行補充和加注,對站點儀表房遇突發漏水進行及時修復。
4.運維單位必須配備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車輛,具備保證正常開展運營服務工作的條件。
5.運維單位須負責所有自動監控設備的運行及日常維護,確保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主要內容包括:
(1)建立日常巡檢制度。每個自動監測站的現場巡檢每周不少于1次。定期保養、定期補充更換所有自動監控設備運行消耗品和易損件,及時清理采樣頭及進樣管線。負責每個監控站點室內的衛生工作,確保所有監控站點室內環境干凈整潔。監測站點運維工作內容與要求詳見附件2。
(2)建立日常校驗制度。化學需氧量在線監測儀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標準物質質控樣或試驗水樣比對試驗,并將試驗結果如實記錄。在線工業酸度計、超聲波流量計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校正比對試驗,并將試驗結果如實記錄。
(3)建立運行維護的相關管理制度。制定自動監控設備運行維護操作規程,建立日常巡檢記錄,巡檢記錄應放置在各監控站點室內,并通過手機軟件及時定位巡檢位置,上傳巡檢情況。
(4)建立故障處理制度。運維單位發現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應及時通報監管部門和企業。所有故障要求2小時內響應,對于簡單故障4小時內修復、對于一般性故障6小時內修復、對于重大故障60小時內修復。
(5)建立設備運行考核制度,保障日平均監測次數的要求。
(6)建立具體的在線監測儀器設備運行維護的實施方案及相應的規章制度。
(7)有統
一、規范的設備巡檢、維修等記錄表格。
(8)監測站點內及儀器的清潔維護。
(二)服務要求
1.承諾故障修復時間:所有故障要求2小時內響應,對于簡單故障4小時內修復、對于一般性故障6小時內修復、對于重大故障60小時內修復。故障分類詳見《無錫市排污水質遠程監控系統現場檢測站點運行維護管理工作考核辦法》。
2.有專職維護人員(原則上人員相對固定)主要負責日常設備維護保養、故障維修,做好相關的資料管理。
3.每個自動監測站的現場巡檢每周不少于1次,監測維護數據臺賬資料清晰完整。如遇不可抗力等情況,經運維單位報告并經無錫市園林和公用事業監管中心備案,可不納入考核。
4.根據監測設備的使用要求,準確足額添加化學試劑,確保取水口通暢,位置準確,排水口水樣確是企業排入市政管網的污水水樣。
5.確保空調等基礎設施的正常運行。
6.保持監測站點環境整潔。
7.對故障原因分析處理,并記錄故障處理過程。
六、采購標的的驗收標準:
(一)考核內容
1.日常運行維護
站點維護單位應根據《在線遠程站點維護制度》的規定,做好站點的定期維護工作。根據監測設備的使用要求,準確、足額添加化學試劑;確保取水口通暢,位置準確,入水口水樣確是企業排入市政管網的污水水樣,確保空調等基礎設施的正常運行;保持監測站點環境整潔,確保臺賬資料清晰完整。
2.故障處理恢復
發生故障后維護單位要及時到現場進行處理,盡快恢復設備正常運行。對故障原因進行仔細分析,認真記錄故障處理過程。故障修復時限:所有故障要求2小時內響應,對于簡單故障4小時內修復、對于一般性故障6小時內修復、對于重大故障60小時內修復。每個現場監測站點COD設備運轉率達到95%以上(HJ354-2019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標準要求為90%)。如遇不可抗力等情況,經維護單位報告并經無錫市園林和公用事業監管中心備案,可不納入考核。
3.現場抽查
無錫市園林和公用事業監管中心每月對33個監測站點全覆蓋檢查,在此基礎上每季度對不少于5個站點進行抽查,主要檢查內容為:站點內監測設備是否正常運行,藥劑是否充足有效,檢測取水口是否通暢,臺賬資料、維護維修記錄是否齊全,站點內環境是否整潔等。
4.數據準確性
維護單位應保證檢測數據的準確性,要建立日常校驗制度,化學需氧量在線監測儀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標準物質質控樣或試驗水樣比對試驗;在線工業酸度計、超聲波流量計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校正比對試驗,并將試驗結果如實記錄并做好記錄臺賬。
5.安全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