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市錦北灌區“十四五”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工程2024年度項目施工監理公告
宜春市錦北灌區“十四五”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工程2024年度項目施工監理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宜春市錦北灌區“十四五”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工程2024年度項目已由上級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宜春市錦北灌區“十四五”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工程項目部,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該項目的施工監理標面向國內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江西省宜春市錦北灌區內。
2.2招標規模:大型灌區約10000萬建安工程(以財政預算評審報告為準);
2.3監理服務期:包含施工期、保修期(1年)及工程竣工驗收。
其中:計劃施工期:136日歷天;暫定開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完工日期:2025年3月15日。
2.4招標金額:本項目監理服務費招標金額采用控制綜合費率,為0.98%。
2.5招標范圍及內容:宜春市錦北灌區“十四五”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工程2024年度項目施工監理。
2.6標段劃分:1個監理標。
2.7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質量驗收與評定合格及以上等級。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監理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投標文件中企業資質、擬投入人員、業績等均應為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交易主體公示信息,否則無效。
(2)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
(3)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證書;
(4)擬投入的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同時具備水利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和水利類高級及以上職稱證書(按《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質量檢測員管理的通知》(辦建管〔2017〕139號)規定,國務院取消部分職業資格許可認定事項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在實施統一管理新制度出臺之前繼續有效,新制度出臺后,執行新制度;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高級工程師等3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贛人發〔2005〕11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技術職稱無效);
(5)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取消、暫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標資格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