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固鎮縣水環境綜合整治與產業融合發展項目(城區水環境綜合整治EPCO項目)監理澄清修改通知01
固鎮縣水環境綜合整治與產業融合發展項目(城區水環境綜合整治EPCO項目)監理招標文件修改通知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對固鎮縣水環境綜合整治與產業融合發展項目(城區水環境綜合整治EPCO項目)監理招標文件修改如下:
一、原招標文件中第一章“招標公告”中“3.投標人資格要求”“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現修改為:3.2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成員總數量不得超過2家;
(2)項目總監須為牽頭單位人員;
(3)投標時須提供聯合體協議書(格式自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