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秭歸縣三峽水庫清漂及船舶廢棄物接收碼頭道路擋墻坍塌恢復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秭歸縣三峽水庫清漂及船舶廢棄物接收碼頭道路擋墻坍塌恢復工程初步設計已由秭歸縣發展和改革局以秭發改審批[2024]208號文批準,資金來源為爭取湖北省三峽水庫地質災害防治2026-2035年項目庫專項資金。本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已具備招標條件,招標人為秭歸縣楚元能源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北榮吉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秭歸縣三峽水庫清漂及船舶廢棄物接收碼頭道路擋墻坍塌恢復工程位于秭歸縣茅坪鎮,主要建設內容為擋土墻工程、鉆孔灌注樁工程、微型樁灌漿工程、錨噴工程、道路恢復工程等。
2.2招標范圍:
秭歸縣三峽水庫清漂及船舶廢棄物接收碼頭道路擋墻坍塌恢復工程的設計、施工等階段總承包,并對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和造價等全面負責,具體如下:
1)設計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圖設計、辦理施工圖相關手續并通過相關機構審查、施工及驗收過程的配合服務、施工過程中的設計變更等;
2)施工
按照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的范圍和招標人確認的施工圖進行施工總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圖設計范圍內的工程施工以及伴隨的質量、安全、工期和造價管理,綜合驗收交付使用,資料整理和檔案移交,質量保修期內的保修等全過程的所有工作。
2.3履約期限:
1)投標人應積極開展現場踏勘、調查、測量工作,在簽訂合同后30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工作;
2)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和招標人要求分期完成工程施工,具體以監理單位下達的開工令為準。
2.4質量目標:
1)設計質量目標:提交的成果必須符合國家及地方現行規范和標準要求,各階段及專項成果文件滿足相關專業機構或政府主管部門審查審批要求;
2)施工質量目標:達到《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223-2008合格標準。
2.5安全目標:達到國家和行業相關現行安全生產的合格標準,無安全事故。
2.6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項目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如下(詳細內容和要求見招標文件)
3.1投標人(聯合體投標時,聯合體各方)須具有有效法人營業執照,投標人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投標,投標文件的單位蓋章必須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蓋章無效;
3.2投標人(聯合體投標時,聯合體設計方)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或巖土工程設計)甲級資質(上傳資質證書原件掃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