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鐵塔合肥市分公司水源地監管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為安徽鐵塔合肥市分公司水源地監管服務項目(項目編號:AHTT240329),招標人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安徽電信規劃設計有限責任公司,行政監督部門為安徽省通信管理局。項目資金由招標人自籌,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投標人)參加投標。
1.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1.1項目概況
本次采購內容為合肥市水源地保護區內前端19處高點視頻監控建設、6座水質監測站建設,視頻監控及水質監測平臺開發對接服務、AI算法服務、系統集成及運維服務等。預估含稅金額1180萬元,其中設備部分為226萬元、服務部分為954萬元。
1.2本項目不劃分標包,中標人數量為1個。
1.3★本項目設置最高投標限價,最高限價為設備部分200萬元(不含稅),服務部分900萬元(不含稅),報價高于最高限價的,否決其投標。
1.4服務地點:招標人指定地點。
1.5交付期:合同簽訂后30個(含)日歷日內完成交付。
1.6服務期:項目驗收合格之日起2年。
1.7設備免費質保期:設備驗收合格后2年。
1.8質量標準:合格,滿足國家和行業標準及本項目技術規范書要求。
2.投標人資格要求
2.1投標人基本資格要求
2.1.1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提供有效的營業證明材料掃描件(如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
2.1.2投標人能夠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提供相應證明或承諾。
2.1.3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1.4投標人的股東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1.5投標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公司董事長、公司副董事長、公司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公司總會計師/公司財務總監)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職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1.6投標人須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已簽訂的類似項目(視頻監控集成類或視頻監控維護類或水質監測系統集成類或水質監測系統維護類)業績至少一份。
注:須提供合同或框架協議關鍵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稱頁、合同標的頁、合同金額
頁、合同簽章頁)作為證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協議,須同時提供訂單(需要體現采購方蓋章及與所提供框架協議的關聯性)作為證明材料,如采購方采用線上電子平臺方式下達訂單,則須提供線上訂單截圖作為證明材料。單項合同時間和金額以合同為準,框架協議時間和金額以訂單為準。原件備查。提供材料不全或不清晰視為未提供。
2.1.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得轉包、違法分包。
2.2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06月01日起)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問題的(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6)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06月0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06月0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為準),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
(9)被中國鐵塔列為全國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業名單”的;
(10)被列入中國鐵塔全國或安徽省同類產品供應商黑名單且執行期未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