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海安市2024年度水庫移民扶持項目(第一批)施工資格后審公告
海安市2024年度水庫移民扶持項目(第一批)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海安市2024年度水庫移民扶持項目(第一批)已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海安市水務集團工程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海審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海安市2024年度水庫移民扶持項目(第一批)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工程內容:曲塘鎮新建540m密排木樁護岸、3.0m寬水泥路592m、太陽能路燈216盞、標識牌3塊;李堡鎮新建510m 密排木樁護岸、口寬1.2m寬防滲渠655m、3.5m寬水泥混凝土道路875m、10吋灌溉泵1座、太陽能路燈107盞、標識牌6塊。
(2)工程地點:位于海安市曲塘鎮羅町村、劉圩村、中橋村,李堡鎮蔣莊村、楊莊村、李西村、李灶村、堡河村。其中水利基礎設施工程位于曲塘鎮羅町村、李堡鎮蔣莊村、楊莊村,農業基礎設施工程位于李堡鎮李西村、李灶村,交通基礎設施工程位于曲塘鎮劉圩村、中橋村、李堡鎮李西村、堡河村、楊莊村、李灶村。
(3)招標范圍:海安市2024年度水庫移民扶持項目(第一批)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新建密排木樁護岸、機耕路、防滲渠、灌溉泵站以及配套太陽能路燈、標識牌安裝等,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所示范圍內的全部內容。
(4)工期要求:100日歷天(具體開工時間以開工報告為準)。
(5)合同估算價:250萬元。
(6)質量要求: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范》(DB32/T2334-2013)、《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176-2007)、《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223-2008)等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且具備水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擬派項目負責人須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時,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經該在建工程建設單位同意,并完善有關手續后,可以參加本工程項目的投標,但必須在投標文件中主動說明并附相關證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體工程已完成。
b.通過水下(泵站機組啟動、河道通水)驗收。
c.通過合同完工驗收。
d.工程具備合同完工驗收條件,已向建設單位提出合同完工驗收申請,并經建設單位確認。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含)。
特別提醒:如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為一級建造師,必須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文件要求使用電子注冊證書,并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提供電子證書或未手寫簽名或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視為項目負責人的資格不符合要求。
擬派項目負責人為二級建造師的,必須按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我省二級建造師、 二級造價工程師、二級注冊建筑師、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證書電子證照換發的公告》((2023)第26號)文件要求換發新的注冊證書電子證照,并及時更新誠信庫,否則不予認可,其他省從其規定。
3.3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要求:投標人主要負責人、擬任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均應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分別為 A、B、C 三類)。
3.4以下條件屬于資格審查的必要合格條件:
(1)具備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全部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