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項目宜黃縣梨溪水河道治理工程公告
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項目宜黃縣梨溪水河道治理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項目宜黃縣梨溪水河道治理工程已由宜黃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宜發改農經字[2024]15號、江西省水利廳《贛水許可字[2024]11號》文件批準建設,建設招標人為宜黃縣水利事業服務中心,建設資金來源申請上級資金及地方政府配套,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該項目的施工面向國內分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宜黃縣南源鄉、梨溪鎮、桃陂鎮。
2.2 招標規模:
2.2.1、本項目招標控制價:40048059.63元
2.2.2、河道綜合治理總長 23.75km,建設內容主要包括:清淤清障 3.92km,新建防洪墻 0.435km,岸坡防護 15.893km,新建排洪涵 5座、下河臺階 8座,拆除水陂 1座。
2.3 計劃工期:12個月。
2.4 招標范圍:具體詳見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
2.5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6 質量要求:達到現行工程驗收規程要求的合格或以上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2)具有有效營業執照證書;
(3)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貳級及以上(不含臨時)注冊證書和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高級工程師等3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贛人發〔2005〕11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技術職稱無效);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5)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6)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不能為有在建項目的建造師。投標人擬投入建造師有在建項目但已履行變更手續的,在投標文件中需附經批準的變更手續原件掃描件,建造師變更手續須為投標截止時間前6個月以前辦理的,否則按有在建項目的建造師認定;
(7)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須提供法人代表證或法人代表證明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證,委托人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證并出具授權委托書;建造師須提供有效的注冊建造師證書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證和有效的 B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3.2其他詳見評標辦法內容。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投標文件中企業資質、擬投入人員等均應為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jxsggzy.cn/web/)交易主體企業用戶庫中登記公示信息,否則無效。
4. 資格審查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