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東陽市生活垃圾綜合利用項目(焚燒廠)、餐廚垃圾生態處理中心第三方監管服務項目的公開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東陽市生活垃圾綜合利用項目(焚燒廠)、餐廚垃圾生態處理中心第三方監管服務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政采云平臺線上獲取獲取(下載)招標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2日 08:30(北京時間)前遞交(上傳)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DYCG2024-C055
項目名稱:東陽市生活垃圾綜合利用項目(焚燒廠)、餐廚垃圾生態處理中心第三方監管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元):1600000
最高限價(元):1600000
采購需求:
標項名稱:東陽市環境衛生處東陽市生活垃圾綜合利用項目(焚燒廠)、餐廚垃圾生態處理中心第三方監管服務項目(兩年)
數量:1
預算金額(元):1600000
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用途:詳見招標文件
備注:
合同履約期限:標項 1,合同簽訂起兩年
本項目(是)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未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標項1:A、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服務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業提供,供應商參加投標時,投標文件中須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B、本項目接收接受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投標,接受中型企業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業分包。組成聯合體投標的,需提供聯合協議和中小企業聲明函;向小微企業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協議和中小企業聲明函。本項目已對中小微進行預留,不再重復享受價格扣除的優惠政策。
C、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后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D、中小企業享受扶持政策獲得政府采購合同的,小微企業不得將合同分包給大中型企業,中型企業不得將合同分包給大型企業。組成聯合體或者接受分包的中小微企業與聯合體內其他大中型企業、分包的大中型企業之間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享受《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規定的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