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鎮江市丹徒區寶堰鎮國土空間全域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及規劃編制項目更正公告(三)
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JSZC-321112-CYTN-C2024-0001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鎮江市丹徒區寶堰鎮國土空間全域綜合整治 實施方案及規劃編制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7-2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公告
更正內容:
1.政策功能
1.1支持中小企業發展
1.1.1中小企業,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依據國務院批準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確定的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但與大企業的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與大企業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的個體工商戶,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視同中小企業。
1.1.2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投標人提供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業扶持政策:
1.1.2.1在貨物采購項目中,貨物由中小企業制造,即貨物由中小企業生產且使用該中小企業商號或者注冊商標;
1.1.2.2在工程采購項目中,工程由中小企業承建,即工程施工單位為中小企業;
1.1.2.3在服務采購項目中,服務由中小企業承接,即提供服務的人員為中小企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訂立勞動合同的從業人員。
在貨物采購項目中,投標人提供的貨物既有中小企業制造貨物,也有大型企業制造貨物的,不享受中小企業扶持政策。
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聯合體各方均為中小企業的,聯合體視同中小企業。其中,聯合體各方均為小微企業的,聯合體視同小微企業。
1.1.3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要求,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投標人應按照招標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投標人提供的《中小企業聲明函》與實際情況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業扶持政策。聲明內容不實屬于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見《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
1.1.4根據《財政部 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要求,監獄和戒毒企業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享受與小型、微型企業產品價格同比例扣除的優惠政策。監獄和戒毒企業應當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