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深圳關于深圳市寶安區市容環境綜合管理服務中心寶安區城中村家庭廚余垃圾收運處理服務的答疑公告
關于深圳市寶安區市容環境綜合管理服務中心寶安區城中村家庭廚余垃圾收運處理服務的答疑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BACG2024000285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深圳市寶安區市容環境綜合管理服務中心寶安區城中村家庭廚余垃圾收運處理服務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無
更正內容:
在招標文件公示期間潛在供應商提出的疑問。根據采購單位來函意見,現對于提問事項回復如下:
一、關于:①采購方提供的處理場地(西鄉寶城站約6500m2、新橋芙蓉尾站約300m2、石巖料坑站約180m2、松崗紅星①號站約300m2,含房屋建筑、回轉場地等)圖紙、現狀建(構)筑物情況等信息;②如因項目處理設備布置的需要,投標人是否可以對上述地塊上的建構筑物做拆除、改造、新建等工作的疑問。
回復:①上述四處場地均由其他垃圾中轉站改造而成,其中西鄉寶城站約6500m2(實際可使用約2000㎡)、新橋芙蓉尾站約300m2、石巖料坑站約180m2、松崗紅星①號站約300m2,因圖紙、現狀建(構)筑物情況等信息為內部文件,采購階段不對外公開;②因涉及安全、規劃等問題,原則上不得對地塊上建構筑物進行拆除和新建,如確因項目處理設備處置需要對建構筑物進行改造,應當在確保結構安全的前提下,經采購方同意并報消防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
二、有關招標文件服務工作內容中要求產生廢水、廢氣、噪聲等必須滿足排放標準的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