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興市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市分公司2024年海鹽水利試點無人機設備采購項目-比選公告
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市分公司2024年海鹽水利試點無人機設備采購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有意向的單位參加比選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1.1采購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市分公司2024年海鹽水利試點無人機設備采購項目(項目編號:ZJZT-2024-13221)
1.2采購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市分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采購人自籌,項目資金已落實
1.5采購預算:15.5萬元(含稅),本項目按中選金額簽訂合同,據實結算。
1.6采購項目概況:本次擬采購1套無人機,包括無人機、機巢等。
1.7采購包劃分:本項目不劃分采購包。
1.8中選單位數量及中選份額:1個,中選份額100%
1.9★本項目設置最高限價,最高應答限價為不含稅單價137000元/套,參選人報價高于最高限價的,其應答將被否決。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2.1采購范圍:本次擬采購1套無人機,包括無人機、機巢等。
2.2交貨期:下發通知后30日內完成貨到指定地點并完成安裝。
2.3交貨地點:浙江省嘉興市(采購人指定地點)
2.4產品質量標準或主要技術性能指標:符合采購文件要求。
2.5保修期:自驗收合格之日起3年
2.6合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
3.參選人資格要求2.
3.
3.1依法設立:參選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
3.2財務要求:參選人應承諾中選后向采購人開具符合采購人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3.3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應答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的;
(6)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為準),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國鐵塔【全國或嘉興分公司】“禁止交易企業名單”的;
(10)被列入中國鐵塔【全國或浙江分公司】同類產品供應商黑名單且懲戒期未滿的;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3.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應答。
3.5控股管理關系:
(1)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采購包應答或者未劃分采購包的同一項目應答。
(2)參選人的股東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采購包應答或者未劃分采購包的同一項目應答。
(3)參選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公司董事長、公司副董事長、公司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公司總會計師/公司財務總監)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職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采購包應答或者未劃分采購包的同一項目應答。
3.6代理商:本項目【接受】代理商
(1)參選人須是無人機產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為制造商應答,提供相關承諾函(承諾無人機產品為參選人制造);如為代理商應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權書。
(2)同一品牌同一型號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應答同一采購包或者未劃分采購包的同一項目,否則均將被否決;
(3)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時參加同一采購包或者未劃分采購包的同一項目,否則均將被否決。
說明:參選人和制造商為不同法人實體的視為代理應答。但制造商為全資子公司,參選人為其母公司的視為制造商應答;制造商為母公司,參選人為其全資子公司且僅參選人一家子公司參與了本項目應答的,也視為制造商應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