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瓜州縣東湖河河道治理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瓜州縣東湖河河道治理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瓜州縣東湖河河道治理工程已由瓜州縣水務局以瓜水發【2024】41號文件批準建設,資金來源為中央水利發展資金及地方配套資金,項目法人和招標人為瓜州縣水利事務中心,招標代理機構為嘉翔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1.項目概況
本項目對瓜州縣東湖河河道進行治理,治理河長2.88km,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防洪堤3km,新建排洪涵管2座,其中:三道溝鎮段新建防洪堤0.595km,四道溝村三組、五組段新建防洪堤1.355km,河西村、上莊子南段新建防洪堤1.05km。
2.計劃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8月29日
計劃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0日
總 工 期 :63日歷天。
3.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本項目招標共分為兩個施工標段,其中:
施工第一標段:修建堤防1645m,具體為:東湖河左岸河道治理工程(三道溝鎮段樁號kz0+000-kz0+595;河西村、上莊子南段樁號kz0+000-kz1+050)(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施工第二標段:修建堤防1355m,修建排水涵管2座,具體為:東湖河左岸河道治理工程(四道溝村三組、五組段樁號kz0+000-kz1+355)(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4 .質量標準:合格及以上標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必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近3年(2021年1月-2023年12月)財務狀況良好。
2.(1)投標單位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近5年(指開工日期在2019年1月以后,完工日期在2023年12月31日前)至少有2項(單項工程施工標段合同金額不低于200萬)同類水利工程施工業績(業績證明材料須以中標通知書和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同類工程項目是指堤防工程或護岸工程或河道整治或水庫除險加固項目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交通、運輸工具等方面具有承擔本工程的能力;
(2)項目經理須持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證并具備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近5年(指開工日期在2019年1月以后,完工日期在2023年12月31日前)至少有2項(單項工程施工標段合同金額不低于200萬)同類水利工程施工業績(業績證明材料須以中標通知書和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同類工程項目是指堤防工程或護岸工程或河道整治或水庫除險加固項目業績),技術負責人須持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
(3)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及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員),應取得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4)擬派駐現場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員須為投標單位注冊在職人員(須提供企業2024年1月-2024年6月繳納的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和附項目班子成員(含身份證號)社;麅栽膹陀〖由w社保部門印章和投標單位印章;已退休人員須提供退休證書。注:以上所有資料在電子版投標文件中提供原件的掃描件或彩色復印件并加蓋投標單位印章。
(5)參與本項目施工標段工程建設的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材料員、資料員須持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崗位資格證書。(各投標單位特別注意:凡投標文件中所列本項目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材料員、資料員,若中標,在施工過程中不得隨意更換,上述人員若不能進場履職,項目法人將解除合同,特殊原因需變動的,須經招標人批準后方可替換,否則,對投標單位將按出借、借用資質等違法行為嚴肅處理);其它特種作業人員應持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崗位資格證書。在已中標的其他項目中擔任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材料員、資料員在工程未完工前,不允許在本項目中擔任任何職務,已完工須提供由建設單位項目法人簽發的完工證明。
3.其他要求:
(1)本項目投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記錄失信被執行人的記錄名單(以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日在上述網站查詢結果截圖或下載的報告為準)。
(2)凡由行業主管部門公布禁止參加建設工程投標在期限內的單位(企業)、在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失信黑名單、全國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失信黑名單或在甘肅省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服務平臺公布的有不良行為記錄信息的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站中被列入統計嚴重失信企業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本工程的投標(以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日在上述網站查詢結果截圖或下載的報告為準)。
(3)投標人須提供《農民工工資支付承諾書》作為投標文件內容之一,承諾書模板可在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專區下載。各投標單位自行下載填寫并加蓋公章后將原件的掃描件或彩色復印件放入投標文件。投標單位中標后5日內須在瓜州縣開設農民工工資專戶,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4)參與本項目的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須親筆簽署投標單位誠信承諾書。
(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掛靠、借用他人資質投標,確因上述不正當手段騙取中標的,一經查實有上述情況,將依法對有關投標單位進行嚴肅處理。同時,接受參與本項目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以及社會各界進行監督和舉報。
(6)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后審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廢標處理。
(7)為保證項目實施進度及質量,投標人只可對本項目其中一個施工標段提出投標申請。
(8)投標人對所提供材料和人員資質等情況的真實性進行承諾。若在評標期間發現投標人提供了虛假材料,評標委員會有權否決其投標文件;若在評標結果公示期間發現作為中標候選人的投標人提供了虛假材料,應當報告相關行政監督部門,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同時,將該投標人計入失信人員名單并進行網上通報,限制其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
(9)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必須按照酒泉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公共資源交易主體信息庫建設的通知要求進行企業信息錄入,具體詳見酒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辦事指南”酒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投標人(投標單位、自然人)代理機構主體信息完善操作手冊。
注:根據甘肅省水利廳《關于加強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的意見》要求,招標人將從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服務平臺、全國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甘肅省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服務平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信用中國等官方網站查詢并下載投標人的信用檔案資料,作為資格審查和評標的依據之一。各投標人須在投標截止日之前,在上述平臺做好單位人員信息填報和信息維護工作;并將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管理人員在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服務平臺、全國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甘肅省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服務平臺進行從業人員登記且人員信息必須在有效期內,如若信息填報、維護不及時等導致信息查詢不到、信息查詢結果與投標信息不一致的,將取消投標資格并視情況上報有關部門進行嚴肅處理。
四、招標文件獲取的時間:
1.凡有意參加投標人于2024年7月27日至2024年8月1日登錄酒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投標登記并免費獲取招標文件。凡是擬參與酒泉市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投標單位需先在酒泉市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上注冊,方可參與。
2.企業投標信息登記表遞交:投標企業備案成功后于2024年8月1日17時30分前將加蓋投標人公章的《企業投標信息登記表》及投標企業誠信承諾書原件的掃描件發送至招標代理機構郵箱79108346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1.網上開標時間:2024年8月19日09時00分(北京時間)。
2.網上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24年8月19日09時00分(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