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匯區政府采購中心—徐匯區“排水清管”專項行動(第二次)政府采購項目的公開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上海市徐匯區政府采購中心—徐匯區“排水清管”專項行動(第二次)政府采購項目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上海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云平臺)http://www. zfcg. sh.gov.cn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5日 09:30(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310104000240527103897-04136133
項目名稱:上海市徐匯區政府采購中心—徐匯區“排水清管”專項行動(第二次)政府采購項目
預算編號: 0424-000111104
預算金額(元): 23600000元(國庫資金:23600000元;自籌資金:0元)
最高限價(元): 包1-23600000.00元
采購需求:
包名稱:徐匯區“排水清管”專項行動項目
數量:1
預算金額(元):23600000.00
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用途:采購內容:為徐匯區24個排水系統提供市政排水設施養護服務,包括加強道路雨水口清撈及加強排水管道養護。具體項目內容、服務范圍及所應達到的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相應規定為準。
服務地址:徐匯區水務管理中心指定地點。
合同履約期限: 項目服務期限:一年。
本項目( 否 )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根據上海市財政局滬財庫[2009]19號“關于落實政府采購優先購買福利企業產品和服務的通知”要求,本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福利企業的產品和服務。同時項目采購應當符合采購價格低于市場平均價格、采購質量優良和服務良好的要求。本項目面向所有企業采購,對小型和微型企業投標人產品的價格給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其要求標準詳見《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中相關規定。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