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州昌吉市2024年供熱保障管網建設項目(EPC+O)
昌吉州昌吉市2024年供熱保障管網建設項目(EPC+O)
標段(包)編號:65230024071900304001001
招 標 公 告
昌吉州昌吉市2024年供熱保障管網建設項目(EPC+O)項目,經由昌吉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昌州發改項目[2024]75號”文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昌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為中央預算內資金及地方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決定對該項目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一、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名稱:昌吉州昌吉市2024年供熱保障管網建設項目(EPC+O)
2、項目規模:新建供熱管道管徑DN400-DN800,長度3588×2米,及配套附屬設施,地點分別位于南五工路(北京路-延安路)管經DN600、736×2米,南公園路(延安路-綠洲路)管經DN600、452×2米,延安路(塔城路-吐魯番路)管經DN700、876×2米,紅旗路(建設路-北京路)管經DN800、1156×2米,長寧路(商城路-烏伊路)管經DN400、368×2米。
3、建設地點:昌吉市
4、工程投資額:2380.75萬元
5、資金來源:中央預算內資金及地方自籌
6、工期要求:計劃2024年8月22日開工,2024年11月19日竣工。總工期90天(日歷日);其中包含設計服務周期10天(日歷日)(含設計并通過圖紙審核)。具體以合同約定為準,并和施工工期同步。運營期:自竣工驗收日起至項目移交日止,運營期為15年。
7、本工程不劃分標段
8、質量標準:設計質量標準:滿足國家及現行行業設計與施工驗收規范、標準及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要求和技術規范書的約定。施工質量標準: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9、招標范圍:對工程設計、采購、施工、運營等階段實行總承包,并對工程質量、安全、工期和造價等全面負責。初步設計范圍內工程設計(施工圖設計、配合及指導施工全過程)及施工、設備采購及安裝直至竣工驗收、整體移交、缺陷責任期內修復和保修、合同期內運營的全部總承包工作,具體內容如下:
9.1、設計:本工程施工圖設計、施工圖審查和施工全過程的設計服務等。施工圖須經招標人確定并通過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審查合格后的施工圖預算須由招標人委托的造價咨詢機構進行審查。
9.2、施工:施工圖設計范圍內的全部施工內容及缺陷責任期內的全部工作內容。
9.3、采購:與工程項目相關(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載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設備的采購、運輸、安裝、驗收保管等全部內容。
9.4、運營工作包括:合同期內項目供熱管網日常維護等配套設施日常維護及保潔。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資質證書,且滿足本項目資質要求:
(1)施工資質要求: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且同時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公用管道安裝GB2)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公用管道安裝GB2)]。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2)設計資質要求: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壓力管道設計(公用管道GB2)]且滿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
①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
②市政行業(行業資質)乙級及以上資質;
③市政行業(熱力工程)專業甲級資質
(3)運營單位要求: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相應運營能力。
(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區外建筑企業若中標應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住建廳2018年4月24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推動自治區建筑市場統一開放的通知》的規定,登錄新疆建筑市場監管和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簡稱新疆工程建設云,網址:(http://jsy.xjjs.gov.cn),注冊報送企業基本信息和人員信息。
3、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資格要求: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或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在本單位注冊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不得有在建項目。有能力主持本項目全部工作的人員,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
(3)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4)投標人所報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必須為在昌吉州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cjzwfw.cn/cjggzy/)信息登記的人員且該項目負責人為本項目人員,否則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設計項目負責人要求: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本單位注冊。
施工項目負責人要求:應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本單位注冊且無在建項目。
注:
(1)投標人所報施工項目負責人必須為在昌吉州公共資源交易網登記的人員,且該項目負責人無在建項目,否則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2)若施工項目負責人符合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資格要求的,允許兼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
4、企業類似業績要求:
(1)設計單位:設計業績(聯合體投標的由設計單位提供):已完成的工程總承包項目或單項工程項目類似工程業績不得少于1項(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包通知書或成交通知書或設計合同,2023年1月1日之后新設立企業參與招投標時,招標文件和評標文件中不評價企業業績,只對項目負責人業績作出要求);
(2)施工單位:投標人已完成的工程總承包項目或施工總承包項目類似工程業績不得少于1項(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包通知書或成交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表(竣工驗收報告或工程接收證書或竣工驗收備案表),2023年1月1日之后新設立企業參與招投標時,招標文件和評標文件中不評價企業業績,只對項目負責人業績作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