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河南林州弓上抽水蓄能電站項目已由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豫發改審批[2022]582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林州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招標人為林州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機組及其附屬設備采購標段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項目名稱:河南林州弓上抽水蓄能電站機組及其附屬設備采購。
2.2 招標編號: M4101000065000893034
2.3 建設地點:河南省安陽市林州市合澗鎮。
2.4 項目概況
2.4.1建設規模
河南林州弓上抽水蓄能電站位于河南省安陽林州市合澗鎮境內,上、下水庫均位于衛河水系淇河支流淅河流域內,上水庫位于弓上水庫北側支溝煙云溝,下水庫利用已建的弓上水庫,弓上水庫是淅河上游的一座中型水庫。
本工程為一等大(1)型工程,樞紐布置包括上、下水庫擋水建筑物及泄水建筑物、輸水系統建筑物、地下廠房、主變洞等。電站裝機4臺,單機容量300MW,總裝機容量1200MW。電站上水庫集雨面積1.37km2,正常蓄水位910.00m,死水位870.00m,調節庫容878.00萬m3,死庫容93.00萬m3,大壩采用鋼筋混凝土混凝土面板堆石壩,最大壩高148.00m(壩軸線處)。下水庫利用已建的弓上水庫,集雨面積605km2,水庫正常蓄水位499.45m,最低運行水位488.00m,調節庫容922.00m3,大壩采用粘土心墻土石壩,最大壩高52.95m。
2.4.2對外交通情況
林州弓上抽水蓄能電站距鄭州市直線距離約140km,距離安陽市直線距離約60km,距林州市區約20km,區域位置較優越。上水庫位于已建成的弓上水庫左岸煙云溝的上部,壩址距溝口約2.2km,僅溝底有人行小路通往庫壩區。下水庫擬利用弓上水庫,省道S302沿左岸通過,進場道路可直接利用省道S302,交通便利。
2.5 招標范圍:機組及其附屬設備(包括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的設計、制造、工廠試驗、出廠驗收、包裝、運輸(含保險)、交貨和現場開箱驗收;承辦及參加設計聯絡會;提供必要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及技術資料(含圖紙);對現場安裝、試驗、分部調試、整組調試提供技術指導,參加機組啟動試運行、涉網試驗、最終驗收;承辦性能驗收;提供工廠培訓、現場技術培訓服務,并對上述工作質量負責。由于賣方原因造成的安裝、分部調試和機組啟動試運行的進度拖延,引起的相關費用增加由賣方負責。
完成與本電站有關的設計聯絡,接受買方代表參加工廠檢驗、監造、目睹驗證試驗,以及與其它設備承包商之間的協調。
2.6 投產時間
根據林州弓上抽水蓄能電站總體計劃安排,本電站4臺機組計劃分別于2027年12月31日、2028年3月30日、2028年6月30日、2028年9月30日投產。
2.7 交貨地點:河南林州弓上抽水蓄能電站施工現場買方指定的位置(如地下廠房安裝場、現場倉庫等)交貨,賣方應提供技術指導和專用起吊工具。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是國內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
3.2投標人應具有質量體系認證證書、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3.3投標人或持有其50%以上股份的母公司或技術支持方應具有設計、制造單機容量3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機組業績(且已投產)。如果投標人提供了持有其50%以上股份的母公司或技術支持方的業績,則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必須同時提交此母公司或技術支持方針對本招標項目的唯一技術支持承諾函,承諾函中需明確從投標、設計制造到安裝調試等各階段技術支持的具體事項。
業績證明材料以業績合同文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供貨范圍頁、簽訂頁)掃描件為準,并附該合同的任一筆發票的掃描件及對應發票真偽查詢截圖;提供已投產證明。
3.4 對于下列設備,投標人(或其外購外協單位)還應滿足下列條件:
(1)調速器:設計并制造過用于單機容量≥250MW抽水蓄能機組(或單機容量≥250MW常規水電機組)的數字式調速器的業績,且至少在2個單機容量≥250MW的抽水蓄能電站(或單機容量≥250MW常規水電機組)中使用,并成功運行2年及以上。
(2)靜止變頻啟動裝置:具有設計并制造過用于單機容量≥250MW的抽水蓄能機組的靜止變頻啟動裝置(SFC)的業績,且至少在1個單機容量≥250MW的抽水蓄能電站中使用,并成功運行2年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