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西安長安區灃河管理站高新區高冠河環山路橋下游段河道行洪安全提升工程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高新區高冠河環山路橋下游段河道行洪安全提升工程的潛在供應商應在陜西省政府采購綜合管理平臺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以下簡稱“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2日 14時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ZCBN-西安市高新區-2024-00104
項目名稱:高新區高冠河環山路橋下游段河道行洪安全提升工程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3,468,000.00元
采購需求:詳見采購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購包1:自接到開工令之日起90日歷天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購包1: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合同包1(高新區高冠河環山路橋下游段河道行洪安全提升工程)特定資格要求如下:
(1)供應商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且具備向采購人提供相關工程及服務的企業法人、事業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企業法人應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事業法人應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其他組織應提供合法證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證明文件;供應商需在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中按要求上傳相應證明文件并進行電子簽章
(2)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被授權委托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參加磋商只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供應商需在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中按要求上傳相應證明文件并進行電子簽章。
(3)提供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依法免稅的供應商應具有稅務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需具有社保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供應商需在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中按要求上傳相應證明文件并進行電子簽章。
(4)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或磋商前3個月內供應商基本賬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供應商需在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中按要求上傳相應證明文件并進行電子簽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聲明;供應商需在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中按要求上傳相應證明文件并進行電子簽章。
(6)供應商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三級)以上資質,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供應商需在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中按要求上傳相應證明文件并進行電子簽章。
(7)供應商擬派項目經理須提供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以上(含二級)注冊建造師證書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水安B證),且無在建工程,供應商需在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中按要求上傳相應證明文件并進行電子簽章。
(8)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供應商需在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中按要求上傳相應證明文件并進行電子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