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縣村鎮集中供水工程epc+o項目(中心水廠取水及凈水工程)招標公告-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海南省)
昌江縣村鎮集中供水工程epc+o項目(中心水廠取水及凈水工程)(項目編號:hizw20240719008)招標公告
發布日期:2024-7-19 19:00:00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昌江縣村鎮集中供水工程epc+o項目(中心水廠取水及凈水工程)(項目編號:hizw20240719008)已由昌江黎族自治縣行政審批服務局以昌行審批字〔2024〕14號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主)為昌江黎族自治縣鄉村振興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政府,項目出資比例為政府投資100.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昌江黎族自治縣
2.2項目內容及規模:本項目為中心水廠取水及凈水工程,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一座 2.53 萬 m³/d 取水泵站;一座 2.3 萬 m³/d 中心水廠;新建原水輸水管道 4362m,管徑為 dn600,管材采用球墨鑄鐵管 。。招標控制價191,386,800元。
2.3計劃 工期(服務期):730日歷天。
2.4標段劃分:
標段1: 標段名稱: 昌江縣村鎮集中供水工程epc+o項目(中心水廠取水及凈水工程);標段編號: hizw20240719008001;控制價:191386800.0000
2.5招標范圍:
標段1:epc+o 總承包,包括勘察設計(包括勘察、測量、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及施工圖預算編制)、施工、采購、運營維護等【最終以 epc+o 總承包合同為準】;
2.6質量要求:
標段1:①勘察測量質量標準:合格。勘察測量深度和廣度達到國家、行業現行規程規范標準要求的合格標準;②設計質量標準:合格。設計深度和廣度達到國家、行業現行規程規范標準要求的合格標準;③施工質量標準:合格。施工質量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④運營質量標準:滿足本項目設計標準及考核標準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標段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與工程規模相適應的工程勘察測量、設計資質和施工資質,或者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勘察測量、設計、施工和運營單位組成聯合體,并在聯合體協議中明確牽頭單位和聯合體成員單位的責任和權利。
(1)勘察測量資質要求:具備有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乙級(含)以上資質和工程勘察專業類(工程測量)乙級(含)以上資質(或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號)的規定已換發新證且取得相應資質);
(2)設計資質要求:具備有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給水工程)專業乙級或以上資質或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號)的規定已換發新證且取得相應資質;
(3)施工資質要求:具備有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以上資質或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號)的規定已換發新證且取得相應資質,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運營單位要求:運營單位須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員、設備及運營管理技術能力(提供承諾書,格式自擬)。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1)項目總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有在本單位注冊的國家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執業資格或本單位注冊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或施工項目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