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湖高新區(黎里鎮)國土空間全域綜合整治(北片區)項目環元蕩農文旅融合鄉村改造提升工程(陳家灣特色田園鄉村、空間節點提升)監理招標公告
編號:E3205091862000492002002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汾湖高新區(黎里鎮)國土空間全域綜合整治(北片區)項目 (項目名稱)已由蘇州市吳江區行政審批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吳行審備【2024】203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吳江市振興資源開發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嘉加誠工程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建設地點:蘇州市吳江區汾湖高新區黎里鎮
2.2工程規模:本工程主要包括綠化種植、節點景觀,景墻、小品、拆除、土建、安裝、路面鋪裝、駁岸、現有外墻圍墻外立面改造、路燈、箱涵等內容
2.3 招標范圍:施工及保修階段監理
2.4 監理服務期:2024年8月20日至2025年6月5日共290日歷天
2.5 監理合同估算價:工程估算價1600萬元,監理費約40萬元
2.6 標段劃分:本次監理招標共分一個標段
2.7 其它:/
3.投標人資格要求本次招標采取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要求如下:
3.1 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2 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違法違規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3.3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
3.4本次招標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5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以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上的注冊專業為準);
3.6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專業監理工程師的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7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監理員的要求: 詳見招標文件 ;
3.8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在監工程的要求:總監理工程師無在監工程;
3.9 其它要求:
(1)總監理工程師不得同時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本項目執行《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蘇信用辦(2018)23號)。
(3)項目開標當日,總監理工程師如有擔任其他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記錄但未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完成變更信息備案的,投標文件中需包含變更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公司決議或市場主體登記機關出具的備案受理通知書,作為后期解決異議、投訴的證明材料。后期另行提供的公司決議、備案受理通知書等證明材料將不予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