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無錫2024年度江蘇省無錫市宜興市芳橋街道市定高標準農田建設改造提升項目(金蘭村片區)
2024年度江蘇省無錫市宜興市芳橋街道市定高標準農田建設改造提升項目(金蘭村片區)招標公告
公共資源交易7.0系統
標段編號:YXNY20240700201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2024年度江蘇省無錫市宜興市芳橋街道市定高標準農田建設改造提升項目(金蘭村片區)已由宜興市農業農村局以宜農發【2024】37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宜興市芳橋街道辦事處,招標人為宜興市芳橋街道辦事處,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100.00%,私有資金:0.00%,外國政府及組織投資:0.00%,境外私人投資:0.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宜興市芳橋街道;
2.2工程規模:/;
2.3招標范圍:清單圖紙范圍內所有內容;
2.4工期要求:257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9月1日,計劃竣工日期:2024年5月15日;
2.5合同估算價:約811.43萬元;
2.6標段劃分:1個標段;
2.7質量要求:合格 ;
2.8其他: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指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標準電子證照,相關規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水利水電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同時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3.2.1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指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或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3.2.2擬派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3.2.3擬派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2.4擬派項目負責人為本單位正式職工,并提供投標截止日期前6個月本單位為其辦理的任意一個月社保繳費清單(原件掃描錄入誠信庫,編制投標文件時從誠信庫獲取相關信息),如有人員已調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視為弄虛作假并查處;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續聘的項目負責人投標;
3.3自 2024年5月7日以來,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4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