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鹽城市濱海縣張家河片區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項目實施方案編制及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鹽城市濱海縣張家河片區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項目實施方案編制及服務項目在江蘇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jszbtb.com/#/newindex)、濱海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binhai.gov.cn/)上發布,并于2024年8月2日09點00分00秒(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鹽城市濱海縣張家河片區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項目實施方案編制及服務項目
2.預算價:150萬元
3.最高限價:150萬元
4.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根據《關于組織開展江蘇省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試點工作的通知》(蘇環辦〔2022〕274號),為深入探索“生態環境治理+產業開發”一體化實施的模式,發展壯大生態經濟、培育綠色增長點,協同推進減污降碳擴綠增長,圍繞鹽城市濱海縣張家河片區生態環境治理需求,頂層設計謀劃環境治理、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與產業發展,編制EOD實施方案,申報入選省級EOD項目庫。主要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識別區域首要環境問題,明確區域發展需迫切解決的生態環境治理問題;
(2)協助確定或培育關聯產業。根據國家政策導向,基于濱海縣張家河片區生態環境基底與自然資源稟賦,融合當地特色與發展趨勢、產業基礎,協助確定生態環境治理關聯產業;
(3)編制完成《鹽城市濱海縣張家河片區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項目實施方案》。
5.合同履行期限:自簽訂合同之起365日歷天內提交成果文件。
6.項目地點:鹽城市濱海縣主城區張家河-響坎河-北八灘渠片區。
7.服務標準:合格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提供2023年度的財務報表(至少應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距投標截止之日止,成立不滿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提供2023年7月(含)以來至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內至少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及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供應商依法享受緩繳、免繳稅收、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證明材料】;
(4)根據項目需求,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
(5)提供參加招投標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2.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包件)項下的采購活動。
(3)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
三、獲取招標文件
1.自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發布當日不含),即2024年7月18日截止
2.獲取網址:新點電子交易平臺濱海專區http://binhai.etradi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