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陽市屈原管理區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試點工程(第二次)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岳陽市屈原管理區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試點工程(項目名稱)已由屈原管理區發展和改革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關于岳陽市屈原管理區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試點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屈發改審【2024】25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中央資金及地方配套(資金來源),招標人為岳陽市屈原管理區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岳建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標段名稱:岳陽市屈原管理區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試點工程(第二次) 。
2.2建設地點:屈原管理區河市鎮三和村、幸福村、金洲村、新洲村、鳳凰鄉琴棋村和營田鎮團湖村。
2.3建設規模:對岳陽市屈原管理區河市鎮三和村截流渠、河市鎮幸福村黃潭排渠、河市鎮金洲村豐臨排渠、河市鎮三江村沙湖河、河市鎮新洲村灰灘河新聯段;鳳凰鄉琴棋村沉沙港、營田鎮團湖村三號溝共7條農村黑臭水體進行治理,包括控源截污工程、清淤疏浚工程、生態修復工程、配套工程等,項目招標金額 47637255.39 元 。
2.4招標范圍:岳陽市屈原管理區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試點工程施工(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 。
2.5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
2.6 投標人可以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 /個標段(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具體要求如下:/ 。
2.7計劃工期: 150 日歷天。
2.8質量要求:合格工程。
2.9 其他:保修要求: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要求及合同約定。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并在 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施工的相應能力。
3.2投標人必須具備 環保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 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