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2024-2026年度脫泥機房運河水淤泥清運承包招標人為江蘇華美熱電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 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項目編碼:B3200001805055184001
招標范圍:
江蘇華美熱電公司化學及環保專業三處脫泥機房共五臺脫泥機所產生污泥清運至廠內指定地點進行堆放(其中包含污泥二次轉運:先運至指定地點晾干,再運至最終堆放處)及按最新環保要求處理,運輸距離約2km,現場及運輸道路的衛生清潔、場地內地溝清淤、凈水區脫泥機房回用水池清淤、晾干區域污泥的整理。包含合同期內所有機械人工及場地清理等一切費用。
投標方應根據招標方現場情況選擇合適高度的車輛,以避免損壞現場設備。并安排施工人員常駐現場,保證招標方有清運要求時,能夠第一時間響應。
招標方提供污泥堆放場地,確保滿足污泥堆放需求。
建設地點:江蘇華美熱電有限公司廠內。
質量標準:按照招標方要求施工,服從現場人員指揮。
工期要求: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年。
工程造價:投標方對清運每立方米污泥的綜合單價進行報價,每三個月進行一次結算,結算金額為綜合單價*總立方數,每次清運污泥的立方數以招標方現場管理人員與投標方現場清運人員共同簽字確認為準,化學凈水及廢水區脫泥機泥斗滿載容量為5m3,環保石膏樓脫泥機泥斗滿載容量為12m3。因運河水質及機組負荷的變化,淤泥處理質量存在不穩定性,投標方應正確評估,不因任何變化引起商務價格變化。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投標人企業財務和經營狀況良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具備履行合同能力,近3年內無不良經營行為;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專用資格條件
其他要求:需要有滿足最新環保要求的運輸車輛(國五及以上)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