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茅臺本部制酒車間(一片區)排水管網維修改造項目澄清答疑3公告
關于“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茅臺本部制酒車間(一片區)排水管網維修改造項目”質疑函的回復
我公司受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的“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茅臺本部制酒車間(一片區)排水管網維修改造項目”,現收到關于“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茅臺本部制酒車間(一片區)排水管網維修改造項目”招標文件的質疑函,質疑回復內容如下:
問題一:招標文件要求:聯合體形式投標,其投標人單位名稱為“牽頭人單位名稱,成員名稱”。
請問:投標文件中需要填寫投標人落款的地方,均填寫:“聯合體牽頭人名稱+聯合體成員名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