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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縣城鄉供水一體化項目北部供水片區二期工程通賢、才溪、舊縣分區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項目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上杭縣城鄉供水一體化項目北部供水片區二期工程通賢、才溪、舊縣分區已由上杭縣水利局以《上杭縣水利局關于上杭縣城鄉供水一體化項目北部供水片區二期工程通賢、才溪、舊縣分區初步設計報告的批復》杭水審[2024]15號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福建水投集團上杭水務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補助及建設單位自籌,招標人為福建水投集團上杭水務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省閩水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圖設計、采購、施工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建設地點:上杭縣通賢鎮、才溪鎮、舊縣鎮。
2.2.工程建設規模:項目概算總投資7547.70萬元,本工程最高控制價為5527.55萬元。
2.3.招標范圍:上杭縣城鄉供水一體化項目北部供水片區二期工程通賢、才溪、舊縣分區主要包括新建0.7km的輸水管道,將水引至舊縣鐵東水廠;改造通賢集鎮水廠、才溪南山水廠和舊縣鐵東水廠三座,規模為7800t/d,主要建設內容改造消毒和加藥設施、現狀斜管和濾砂更換、外立面修復及廠區道路完善等;新建配水主管總長131.1km,并配套的閥門、排氣、入戶支管、水表及全縣數字水務等設施;新建增壓泵站4座。具體內容如下:
①勘察設計范圍:施工圖設計(含施工圖預算)及后續服務。
②施工范圍:施工準備、施工圖紙所載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完(竣)工驗收等。
③采購范圍:與工程相關(施工圖載明的)所有材料、設備的采購。
④其他:按相關規定需由中標人完成的相關方案論證,并承擔相關費用;配合招標人辦理工程建設項目所必須履行的各類審批、核準或備案手續等。
工程總承包單位必須負責與分包工程承包人及材料供應商的聯系、配合、服務、協調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條件、相關設施、安全管理及統籌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資料管理等直至完成相關部門竣工備案驗收及檔案資料備案歸檔。
2.4.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5.工期:總工期為730日歷天。設計要求合同簽訂后30日歷天內完成全部第一批施工圖設計并提供施工藍圖,其它施工圖根據業主進度需求分批提供;施工現場配合服務:自工程開工算起,至工程全部完(竣)工驗收合格止。
2.6.質量要求:
勘察、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地方及行業相關勘察設計規范要求,通過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及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
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176-2007)、《水利水電工程單元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評定標準》(sl631~637-2012)、《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國家、行業及地方相關施工驗收規范達到合格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2投標人必須同時具備:
(1)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設計水利行業丙級及以上資質;
(2)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給水)工程專業丙級及以上資質;
(3)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丙級及以上資質。
(4)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5)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6)投標人(若為聯合體投標的,則為施工單位)必須具備合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3業績要求:無。
3.4人員要求:
(1)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總負責人(即:項目經理)應具備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注冊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或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若為聯合體投標,必須是施工單位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