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區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檢測服務費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昌平區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檢測服務費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北京市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07-18 09:30(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11011424210200016353-XM001
項目名稱:昌平區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檢測服務費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109.38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109.38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昌平區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檢測服務費,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2個月,自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2.1 中小企業政策
本項目專門面向 小微企業 采購。即:提供的貨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業制造、服務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業承接。
2.2 其它落實政府采購政策的資格要求(如有): / 。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本項目是否屬于政府購買服務:
□否
?是,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且由財政撥款保障的群團組織,不得作為承接主體;
3.2其他特定資格要求:
1)通過省級以上檢驗檢測機構CMA資質認定且認定的項目必須覆蓋《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和《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的全項(多氯聯苯除外);
2)供應商需有多氯聯苯檢測能力,并出具承諾書。
3)供應商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沒有處于破產狀態。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質量、安全問題;
4)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報告中,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信用記錄,未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