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學水利工程博士點設備購置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青海大學水利工程博士點設備購置項目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政采云平臺線上獲取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5日 09:30(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青海海際競磋(貨物)2024-104
項目名稱:青海大學水利工程博士點設備購置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元):1740000
最高限價(元):1120000,620000
采購需求:
標項一
標項名稱:青海大學水利工程博士點設備購置項目包一
數量:3
預算金額(元):1120000
單位:套
簡要規格描述:青海大學水利工程博士點設備購置;具體內容詳見《磋商文件》
備注:
標項二
標項名稱:青海大學水利工程博士點設備購置項目包二
數量:1
預算金額(元):620000
單位:套
簡要規格描述:青海大學水利工程博士點設備購置;具體內容詳見《磋商文件》
備注:
合同履約期限:包
1、2,(國產設備)簽訂合同后60個日歷日內完成供貨、(進口設備)簽訂合同后180個日歷日內完成供貨
本項目(是)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包1、2: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應商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5)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否則,皆取消投標資格;(提供承諾函)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提供承諾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