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平鄉縣城巷道供排水管網防澇工程(一標段)監理已由平鄉縣行政審批局關于平鄉縣城巷道供排水管網防澇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平行審審字【2024】18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平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政府投資,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平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涉及平鄉縣城區內5個地點,其中包括(東初路路北巷道、北牌小街巷道、人民路(藍鳥家居)東臨巷道、人民路聯通家屬院巷道、住建局門口(自來水公司家屬院)及交警隊家屬院巷道)。
2.2 建設規模:涉及縣城內巷道總長度2114.264米,主要建設內容為鋪設DN200污水管網426米、DN300污水管網1774.5米、DN500污水管網285米、DN200雨水支管92米、DN600雨水管網434.5米、De32 給水支管1270米,遷移DN200給水管285米、DN80給水管1732米,恢復路面8708平方米等工程。
2.3 招標范圍:本工程未開工建設。本次招標范圍為經審查合格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所列全部工程監理。
2.4 合同估算價:6.6萬元。
2.5 監理期限:自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完畢及保修期結束止。
2.6 質量標準:竣工驗收達到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必須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3.2 資質要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
3.3 擬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資格: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專業以注冊證書載明專業為準。
3.4 項目監理配置人員應符合《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50319)、《建設工程監理工作標準》(DB13(J)/T8161)相關規定,并滿足《關于做好當前建設工程監理工作的通知》(冀建質安函〔2023〕528號)配備標準,人員機構組成(含總監)應≧3人,其中監理工程師≧1人,監理員≧2人。
3.5 信譽要求: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未處于河北省行政區域內有關行政處罰期間,投標單位沒有違章查處和限制投標的情形,評標時由評標專家對投標企業是否有不良記錄上網查詢:(1)信用中國(投標企業在信用中國中的不良記錄有明確的處罰結果,依據處罰結果執行;投標企業在信用中國中為失信被執行人不得參與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