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通縣污水處理廠再生水中水回用設備及附屬設施提升改造項目資格預審公告(代招標公告)
大通縣污水處理廠再生水中水回用設備及附屬設施提升改造
項目資格預審公告(代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大通縣污水處理廠再生水中水回用設備及附屬設施提升改造項目已由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以大發改【2024】150號批準建設,資金來源來自申請中央預算內資金、國債資金及縣級配套資金。招標人(項目業主)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工程施工進行國內公開招標,特邀請滿足資格條件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1)項目地點:大通縣
(2)招標內容:
1.再生水中水設備設施更換改造及中水回用主管道接口等附屬設施;
2.環保設施提升改造、污水處理設備、污水管網等附屬設施提升改造;
3.再生水中水項目10千伏增容及供配電工程
2.2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
標段編號:E6301000076051283001001
標段名稱:大通縣污水處理廠再生水中水回用設備及附屬設施提升改造項目標段一
發包內容:1
計劃工期:107天
合同估算價:980.0萬元
投標所需身份類型:施工單位;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本次資格預審要求申請人具備[施工總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含)以上資質,(類似項目描述)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請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注冊二級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專業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2本次資格預審不接受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