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文測報能力提升建設項目(省中心部分)水文智慧平臺建設(二次)招標公告
河北省水文測報能力提升建設項目(省中心部分)水文智慧平臺建設(二次)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河北省水文測報能力提升建設項目(省中心部分)水文智慧平臺建設(二次)已由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河北省水文測報能力提升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冀發改農經【2023】1493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河北省水文勘測研究中心,招標方案已經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河北省水文勘測研究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
(1)建設地點:河北省范圍內招標人指定地點。
(2)建設內容及規模:建設河北省水文站智慧平臺,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數據底板、知識庫、水文專業模型、業務管理系統及軟硬件環境建設。
(3)工期要求:本項目開發周期為18個月。
(4)質量標準:通過驗收的合格標準。
2.2招標范圍:本項目軟件及業務系統開發、安裝、調試、實施、接入、技術培訓及售后服務等。詳細內容見招標文件“第五章 發包人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在人員、設備、資金上具有實施本項目的能力;
3.1.2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項目經理要求具備水利水電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職稱;
3.1.3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投標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
3.1.4其他要求:
(1)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的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投標文件中須附承諾書);
(2)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進行采購,投標人應是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投標人為中型企業的,須承諾分包給小型、微型企業的份額不低于合同金額的48%;若投標人為小微企業,無需分包。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