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市閩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縣B標段(施工)公告
閩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縣B標段(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閩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縣B標段(施工)已由福建省水利廳以閩水審批﹝2023﹞206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清流縣閩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中央補助資金及地方配套資金,出資比例為中央補助資金50%+地方配套資金50%,招標人為清流縣閩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省閩招咨詢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閩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縣B標段(施工)閩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縣B標段(施工)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建設地點:清流縣嵩馬大橋段、高鍛排段、圍埔段、橫口段;
2.2 工程規模:新建防洪堤等,本項目涉及的主要范圍為:
(1)嵩馬大橋段:左岸新建護岸長0.619公里,右岸新建護岸長1.505公里,采用墻式護岸;
(2)高塅排段:新建護岸長 0.992公里,采用墻式護岸;
(3)圍埔段:新建護岸長3.287公里,采用墻式護岸;
(4)橫口段:新建護岸長0.922公里,采用樁式護岸;具體堤防(護岸)參數詳見各堤段(護岸)工程特性表;
2.3 產業類型:第二產業;
2.4 招標范圍和內容:本工程主要為建筑工程、施工臨時工程等,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正式施工圖、工程預算書、工程量清單為準,以施工圖紙及技術標準和要求為依據;
2.5 最高控制價:將以招標答疑的形式,在投標截止日15日前發布在招標公告發布的網站,供投標人自行查閱和下載元,其中不可競爭金額/元(含暫列金/元,暫估價/元及其他項安全生產措施費/元);
2.6 標段劃分(如有):/;
2.7 質量要求:達到《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176-2007)、《水利水電工程單元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評定標準》(SL635-2012)及其它相關規范合格標準;且滿足“閩水杯”和“大禹獎”申報要求;
2.8 工期要求:總工期720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壹級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完成工程投資6000萬元及以上的水利項目業績【指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內承擔過類似的工程業績】。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經理應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二級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考核合格證書(B證)和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完成工程投資3000萬元及以上的水利項目業績【指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內承擔過類似的工程業績】。并在其他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標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標項目評標辦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3.5 本招標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4. 招標文件的獲取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6月4日20至2024年6月10日20(北京時間,下同),登錄三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http://smggzy.sm.gov.cn/smwz/)下載電子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