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照國家和深圳市有關招標采購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中國遠東國際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采購人的委托發布公告,歡迎有相應資質和能力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次招標活動。
一、項目概況
深圳市水質自動監測站站房及輔助系統設施維修維護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登錄“遠東招標深圳(www.zgyd11.com)”下載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4年6月17日上午9時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二、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0722-2024FE1428SZF-2
2.項目名稱:深圳市水質自動監測站站房及輔助系統設施維修維護項目
3.預算金額:人民幣捌拾貳萬叁仟元整(¥823,000.00)
4.最高限價:人民幣捌拾貳萬叁仟元整(¥823,000.00)
5.采購需求:為保障深圳市國控、省管水質自動監測站(以下簡稱水站)運行質量,確保水站監測數據準確性、及時性及可靠性,根據《國家地表水自動監測站運行管理辦法》和《廣東省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運行管理辦法》要求,深圳市負責3個國控水站(深圳河河口、茅洲河共和村、赤石河小漠橋)、3個省管水站(坪山河上垟、觀瀾河企坪、深圳(汕尾)產業轉移工業園)運行基礎條件保障,2個國控水站所屬航標(茅洲河共和村、深圳河河口)的運行維護與管理。
6.服務期限:本項目服務期1年,以合同約定為準。本項目為長期服務項目,政府采購合同一年一簽,履行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十六個月。如甲方對履約情況不滿意,甲方不再續約。
7.服務屬性:長期服務項目。
三、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包括但不限于: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注冊登記的機構,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注冊登記的證明文件復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由投標人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3)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投標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從成立之日起算),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無行賄犯罪記錄、無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不良行為記錄被暫停投標資格期間的情況(由投標人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4)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于前三年內(投標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從成立之日起算)無因違反建設工程法律、法規規定而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紅色警示并正在紅色警示期間的情況(由投標人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